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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的。
没想到就在他们准备开枪的时候,胡狼把沉睡中的雄狮给吵醒了。
只见雄狮坐了起来,抬起后脚抓痒,粗壮的后腿挡住了它的腹部,这样一来他们就没办法瞄准了,只能暂时放下枪找下一次机会。
雄狮起来后,又走到斑马旁边趴下吃肉,斑马的尸体挡住了它的大部分身体,他们更加没办法瞄准了。
他们只能变换方向,准备走到雄狮后方的视野盲区,从后面开枪。
但是他们走动的时候,鞋子踩在枯叶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,很快就引起不远处雄狮的注意。雄狮停下吃肉的动作,朝他们这边看了一眼,但好在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让他们完美和周围的环境融合在一起,并且他们处在下风口,雄狮并没有发现他们,看了一会儿后又低头吃东西了。
偷猎者们松了一口气,这才继续靠近吃饭的雄狮。
修斯野兽的直觉让他感觉到有种被什么东西在暗中偷窥他,他警觉地抬头环顾一圈,却什么都没发现,难道是错觉吗?还是野兔在林间行动?
他可不会把野兔那种只能塞牙缝又跑得飞快的小动物放在眼里,于是继续埋头吃他的肉,却不知道危险已经对他步步紧逼。
偷猎者们顺利挪到了雄狮的后面,而雄狮还没发现他们,这正是他们下手的最好时机。他们对着还在沉迷吃肉的雄狮举起枪,枪口瞄准雄狮的臀部。
他们的计划是让雄狮受伤受惊站起来,趁它因为吃痛而原地转圈或者逃跑的时候再找机会补枪,虽然这样做就不能最大化地保持雄狮尸体的完整性,但却非常有效率。他们得在天亮之前杀死雄狮,处理好它的尸体,再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,不被保护区的人发现。
修斯并不知道身后已经有人在瞄准他,就像偷猎者也不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路易斯的雇佣兵看在眼里,已经有无数个枪口对准了他们,只要他们敢开枪,他们就会瞬间变成筛子。
路易斯和他的雇佣兵们早就埋伏在修斯附近,等候这些偷猎者已久。偷猎者们才走进他们埋伏的范围内,就已经被他们盯上了。
为了保存下偷猎者的罪证,路易斯还携带了有录像功能的夜视仪,把偷猎者的行动都看在了眼里,记在了存储卡里。
就在偷猎者准备开枪的时候,路易斯冲着修斯吹了声口哨,听到口哨的修斯很快就认出这是经常靠近他养子的那个男人的声音,惊讶得坐了起来。
也就是因为这样,子弹没有射中他的身体,而是打在了地面上,留下一个很深的弹孔,被子弹打得弹起来的沙石却打在了修斯腿上,修斯一时吃痛,往前跑了几步,困惑地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。
那个叫路易斯的人类,不会是嫉妒他和莱恩感情深厚,所以想趁莱恩不在的偷袭他吧?真是险恶的用心!他不满地冲着路易斯的方向大吼一声。
偷猎者没察觉刚才那个声音是人类吹出来的口哨,以为是附近的什么鸟在叫。看到雄狮被惊动,让他们失了手,还在不停地吼叫,怕引来保护区的巡护员,他们暗骂一声,重新装上子弹准备接着射击雄狮。
修斯突然动了动鼻子,他在空气中嗅到了火药的味道,直觉告诉他这东西很危险,于是他不顾一切撒腿就跑,边跑边骂骂咧咧,路易斯那小子竟然真的想害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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