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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张床上。

我仿佛生出了一种错觉,章言礼合该是属于我的。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,这才是让我难过的地方。

晚上,章言礼送黄毛到楼下。我在楼上阳台看着。章言礼和黄毛在楼下拥抱。我翻着手里的那本《金色梦乡》,里面夹着的二十三块五毛钱,还停留在多年前的样子。所以,章言礼也会离我而去是不是?

章言礼回来,他洗完澡上了床。我关掉灯。我问他:“哥,你会喜欢乐乐吗?”

章言礼转过身,面对着我:“他追了我五年。”

章言礼过了会儿说:“喜不喜欢,这很重要吗?乐乐对我而言,足够重要就好。”即便他不太喜欢和男性交往。

“你拒绝他了不是吗?”

“嗯,因为现在要赚钱养蘑菇,不考虑恋爱。”

他看不见我在黑暗中的眼泪。章言礼真的是一个好人,他能够因为一个人追了他五年,就强迫自己接受对方。这也是我讨厌他的地方,在他那里,根本毫无原则和公平性可言。

他一个人生活长大,对他而言,“喜欢”这种私人的感情,似乎真的一点也不重要。

因为一直没有听到我说话,章言礼坐起来,开了床头的小灯。我的脸埋在枕头里,眼泪把枕头打湿了。章言礼的手落在我的脑袋上,揉了揉:“为什么要哭?”

“哥,你会丢下我的,肯定会的,是不是?”我转过头,面对着他。眼泪从眼眶里掉出来垂直掉在枕巾上,章言礼伸手过来帮我擦眼泪,我的眼泪在他的掌心,汇聚成小小的水洼,滋养着他掌心错综复杂的掌纹。

“不会。”

我说:“那你不和邹乐乐交往,可不可以?他可以追你五年,我就可以追你十年。哥,别丢下我。”

房间狭小得像是一听易拉罐,心脏与心脏之间于是靠得很近,沉默像是没有被戳破的汽水泡,我看着章言礼,仓促之间留下了十年的约定。

章言礼那晚上,突然对我笑了一下,过了会儿,他起床,穿好衣服后和我说:“我出去一下,你自己一个人睡。”

他穿了羽绒服,拿走了他的电吉他,出去了。我知道,他在邹乐乐家的饭馆里有房间住,他在酒吧里也有房间住,他甚至能够在咪咪那里借住。

我想着他的笑容,却一直睡不着,以至于第二天,眼睛酸得跟被钉了钉子一样。

第二天,苟全骑着自行车来我家楼下等我。我骑上我的新自行车,和他一块儿去学校。

中午吃饭时,我和苟全说了我哥和邹乐乐可能要在一起的事儿。

苟全趴在我旁边的座位上,诧异地说:“你哥和邹乐乐都是男人,他们两个还能在一起?”

我示意他说话小声一点。

苟全谨慎得像是地下党接头一样,靠过来,挨着我,小声地说:“他们真的在一起了?你会不会是看错了?你哥要是真的打算答应邹乐乐,早就答应了,何必等到现在?”

我也在怀疑。章言礼真的不像是会因为别人喜欢他,就会爽快答应的人。

下午放学后,我去刘文明的小卖部帮忙。小卖部只有十平方米左右的面积,小得像是个便当盒一样,里面满满当当地装着许多东西。

刘文明现在一个小时给我结算两块钱的工钱。他每次都瞧着我,唉声叹气,说:“你爸跟你姥爷都走得早,可惜了。”

可惜什么了?我不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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