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二十二章 锄奸大会(三)(1 / 2)
「清风盟主节哀!洛夫人节哀!」
面对老泪纵横的清风,众人无不精神一振,纷纷拱手还礼,同时高呼「节哀」。
「早在天瑾大丧之日,老夫当众立誓不惜一切代价斩杀奸贼柳寻衣,并用他的头颅祭奠天瑾的在天之灵。无论于公于私丶于情于理,老夫都要替天瑾报仇雪耻,至死不渝。」
似乎说到伤心处,清风捶胸顿足,故作沧桑老态。他颤颤巍巍地环顾四周,义愤填膺地重述当日诺言:「小女有言,谁能将柳寻衣交给贤王府,无论死活,皆赏金百万,赐田千顷,并且可以在贤王府珍藏的武功秘籍中任意挑选三本。与此同时,老夫以武林盟主的身份许下两大承诺。其一,凡擒获丶斩杀奸贼柳寻衣者,无论何人皆有资格成为中原武林的副盟主。其二,老夫曾与天下英雄歃血立誓,凡擒获丶斩杀奸贼柳寻衣者,将被视作中原武林第一大恩人,可以要求天下英雄帮他做一件事,只要不违背江湖道义,任何人……皆不可推辞。」
清风此言一出,众人不禁交头接耳,议论纷纷。一时间,安静的场面渐渐变得热闹起来。
「今天是『锄奸大会』,既是柳寻衣的死期,亦是老夫兑现承诺的日子。」
言至于此,清风缓缓转头,一双老眼别有深意地注视着神思凝重的谢玄,不急不缓地说道:「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在潞州客栈力擒柳寻衣的人……正是天瑾生前的挚友兄弟,贤王府今日的主人,谢玄。然而,各位或有不知,谢府主之所以能及时发现柳寻衣的踪迹,全赖潞州甘家的鼎力相助。因此,甘家家主甘永麟……同样功不可没。只可惜,甘老爷在柳寻衣被擒当夜,即被他的党羽上门寻仇。一场大火将甘府化为灰烬,甘家男女老幼全部葬身火海,无一幸免。」
「这……」
清风的一席话,引起一片哗然。
「事后经老夫探查,屠戮甘家的凶手正是帮柳寻衣一再从绝境中脱身的……『妖女』洵溱。」清风语气一沉,直言不讳,「此女……并非中原人士,却屡次三番在中原武林兴风作浪,惹是生非。小女告诉老夫,天瑾生前也曾遭受此女蛊惑,终而招至杀身之祸。俗话说『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』。柳寻衣忘恩负义,卖主求荣,可想而知与他狼狈为奸的洵溱定然不是善男信女。此女蛇蝎心肠,阴狠毒辣,从她血洗甘家足可窥见一斑。老夫听说……当初金剑坞突遭大火,貌似也与此女有关,真是罪孽深重。」
「嘶!」
三言两语,清风竟将话锋从「论功行赏」转向「声罪致讨」,将矛头由柳寻衣转向洵溱。
他先对谢玄的忠勇果敢大加赞赏,再对潞州甘家的凄惨遭遇扼腕叹息,最后将置身事外的金剑坞拉下水……似乎在混淆立场,又似乎在含沙射影,令不明就里的众人一头雾水,甚至有些莫名其妙。
其实,清风此举意在「先发制人」。
他明知洵溱和谢玄沆瀣一气,即将对自己发难,于是先一步挑明柳寻衣被擒非自己之劳,而是谢玄与甘永麟之功。
如此一来,既能彰显武林盟主的「公正严明」丶「过人气度」,又能将谢玄与「惨死」的甘家牢牢地绑在一根绳上,为谢玄制造无形的压力。
一旦他临阵倒戈,即是背叛帮过自己的潞州甘家,即是过河拆桥,恩将仇报。如此一来,谢玄在天下英雄心中的印象与地位必将一落千丈。到时,他揭穿清风的丑恶嘴脸将变成妖言惑众,小人诬陷。可信度……自然大打折扣。
清风借潞州甘家与金剑坞的惨痛经历,对洵溱的「累累血债」大加挞伐。与此同时,以「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」的说辞,将柳寻衣与洵溱归为淫朋狎友,狐群狗党。
清风「大义凛然」的一席话,看似不畏强势,为受到伤害的金剑坞与甘家公然叫嚣洵溱及其背后的少秦王。实则,他是在「良知」与「道义」上抢占先机,率先为柳寻衣丶洵溱及有可能与他们暗中勾结的人贴上「蝇营狗苟」丶「乌合之众」的标识。
虽然清风不想与少秦王撕破脸,但事到如今他与洵溱丶柳寻衣的矛盾已达到水火不容的彻底对立,面临着「不是你死,就是我亡」的唯一抉择。
因此,清风已顾不上许多,只能孤注一掷,通过自己的「仗义执言」,对上拉拢秦卫及大宋朝廷,对下收买江湖群雄,令他们对秉公灭私,以义断恩的自己心服口服。
清风故意将金剑坞拖下水,目的是万一遭到少秦王报复,金复羽能与自己同仇敌忾。
毕竟,金剑坞的实力及其在中原武林的号召力,清风万万不敢小觑。
对于清风的如意算盘,金复羽自是心知肚明。
只不过,碍于眼下的场合及自己的身份,金复羽纵使心有不满也不会当众发作。
他心知肚明,这场「锄奸大会」的真正意义并不是「杀人祭天」,而是清风一派与柳寻衣一派的生死较量。
眼下,纵使清风说的天花乱坠,江湖群雄听的群情汹涌,也不过是开场前的「小曲小调」。真正的「大戏」尚未开演,金复羽可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傻乎乎地站出来抢清风的「戏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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